甘肅新建商品房明年實現“交房即交證”

  甘肅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甘肅省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從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各市州、縣市區城鎮規劃區範圍內新建商品房全面實行“交房即交證”。

  《方案》提出,2022年縣市區城鎮規劃區範圍內有新建商品房交付的,5月底前至少確定1個項目開展“交房即交證”改革試點;2022年8月1日起,嘉峪關市、金昌市、蘭州新區城鎮規劃區範圍內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其他市州選擇1個縣市區推行;2023年1月1日起,各市州、縣市區城鎮規劃區範圍內新建商品房全面實行“交房即交證”。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納入“交房即交證”改革範圍,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新建商品房實行現房銷售。

  《方案》強調,嚴格審批制度和審批程序,對不具備相應條件、未繳清相關稅費的房地産開發項目,嚴禁違規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標准和條件,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應依法審查項目開發企業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對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項目,督促項目開發企業按照“交房即交證”程序和要求,做好相關准備工作。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違規銷售的項目,責令立即停止銷售並依法作出處理。

  《方案》提出,對預售商品房實行預告登記,推動預售商品房合同備案與預告登記同步申請、協同辦理,探索開展預告登記和轉移、抵押登記合並申請,由房地産開發企業在預告登記時同步收集新建商品房轉移、抵押登記的相關材料。已辦理預告登記的,在辦理轉移、抵押登記時,未變化材料直接沿用。將不動産權屬調查和土地、規劃、房産測繪、落宗等流程前置到竣工聯合驗收之前或同步進行,確保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即具備辦理首次登記條件。按照“多測合一”改革要求做好測量、測繪成果審核入庫,並作爲聯合驗收和不動産登記的申請材料。

  《方案》指出,落實工程建設項目限時聯合驗收規定和要求,及時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將人防工程要求納入施工過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強化項目全過程監管和糾偏。推行以工程保函替代工程質量保證金,提供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嚴格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未完成竣工驗收、未辦理登記的房屋不得直接交付使用。

  《方案》明確,房地産開發企業在項目規劃、消防、人防、竣工等驗收合格並取得備案手續後,20個工作日內申請辦理不動産首次登記。按照《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規定明確申請材料,對能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等共享獲取的竣工聯合驗收材料、房屋測繪報告及成果數據,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供。

  《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強規劃、土地、建設、房屋交易、稅務、金融與不動産登記全流程業務協同聯動。創新登記服務舉措,優化不動産登記業務流程,壓縮不動産首次登記和轉移登記辦理時間,推動不動産登記端口向開發企業延伸,方便企業和群衆辦事。鼓勵購房人通過甘肅省“互聯網+不動産登記”、甘肅省電子稅務局等服務平台,辦理轉移登記申請、稅費繳納等業務。

  《方案》提出,依托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集成,實現司法判決、戶口本信息、竣工驗收備案、商品房預售備案、房屋測繪成果報告、經濟適用房購房資格審核、土地房屋資産調撥、醫學證明等信息與不動産登記互通共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規劃許可、房屋買賣合同、抵押合同、完稅憑證等與不動産單元代碼“一碼關聯”。推進用地全程一體化管理,實現全流程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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