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一火鍋店熬制使用地溝油被判賠2289余萬

  四川綿陽,一火鍋店老板爲節約成本,從消費者食用後的火鍋餐廚垃圾、廢棄油脂回收、熬制“地溝油”,添加到火鍋底料中再次予以銷售。近日,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火鍋店經營者史某等4名被告人均犯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五年至十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共計人民幣460萬元。並追繳經營者違法所得人民幣228.93萬余元,在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支付銷售額十倍賠償金人民幣2289.3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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