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修訂關于加強在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公開征求意見

  新華社北京4月2日電(記者劉慧)證監會2日宣布,證監會會同財政部、國家保密局、國家檔案局對《關于加強在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進行修訂,形成了《關于加強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針對近年來境外發行上市相關新情況、新問題,本次修訂擬主要對原規定作出以下調整:一是完善法律依據,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作爲上位法。二是調整適用範圍,與《國務院關于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的管理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相銜接,明確適用于企業境外直接和間接上市。三是明確企業信息安全責任,爲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活動中境內企業、有關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在保密和檔案管理方面提供更清晰明確的指引。四是完善跨境監管合作安排,爲安全高效開展跨境監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本次修訂將爲境外上市涉及的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引,便利有關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高效開展境外發行上市活動;將指導企業妥善管理涉密和敏感信息,履行好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的主體責任;也將有助于相關監管部門與境外監管機構安全高效開展包括聯合檢查在內的跨境監管合作活動,共同維護全球投資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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