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社@四川|民企合法權益被侵犯新華社曝光後相關地方政府這樣回應……

  企業拿到采礦權後,兩年有效期內實際開采量幾爲零;投資上億元的示範項目6年完不成審批;一江之隔政策各異,“政策打架”企業爲難的事屢屢發生……

  11月27日至11月29日,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聚焦“民營企業營商環境”,播發了一組輿論監督報道。相關地方政府對此如何回應?

  2014年,四川省大邑縣政府對外公開拍賣3宗砂石礦的采礦權。一家民營企業競拍後發現,礦區旁邊有一家電子研究所,采礦權兩年有效期內無法開采。另外兩家民營企業因各種原因不時被要求停工,最終投資兩年實際開采量幾乎爲零。幾家民營企業至今血本無歸,債台高築,陷入生存危機。

  大邑縣政府相關領導表示,高度重視這個報道,已經專門對此事進行研究,正與相關企業對接,將依法依規辦事,打造良好營商環境,推動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作爲長江上遊綠色船舶推廣的重要配套設施、全國水運行業應用液化天然氣示範項目,重慶富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資上億元的液化天然氣(LNG)船舶加注碼頭,自2012年立項建設以來,遭遇了一場“馬拉松式審批”,涉及20多個部門的100多個審批事項至今都沒有“跑”完,建成設施被閑置“曬太陽”。

  報道播發後,重慶市相關部門迅速整改,現已完成“卡脖子”的二次安評審批。巴南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盡快推進剩余審批事項,力爭2019年春節前後完成全部工作。

  交了2萬元罰款的湖北黃岡鴻輝通勤公司負責人孫輝說,他的公司爲黃岡市多家企事業單位提供員工上下班通勤服務。9月初,公司一輛通勤車駛過長江大橋到鄂州城區,被鄂州市運管處執法人員以“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活動”爲由攔下並罰款。但是,孫輝與黃岡市運管部門溝通時被告知,通勤服務車未納入道路旅客運輸範疇,不需要辦理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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