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廣東消委會發布《2021年度廣東消委會系統消費投訴分析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指出,廣東全省消委會系統全年處理消費者投訴384015件,爲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約3.63億元。與2020年相比,合同類投訴是廣東全省唯一增長的投訴類型,而互聯網服務類投訴居高不下,連續多年位列第一。此外,教育培訓、新型網絡消費、個人信息泄露等成爲投訴熱點難點。
《報告》指出,2021年,廣東全省各級消委會共接待消費者來訪和咨詢約12.46萬人次;處理消費者投訴384015件,同比下降2.60%,投訴總量繼續居全國首位;爲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約3.63億元,同比增長12.33%。因經營者有欺詐行爲得到加倍賠償投訴489件,加倍賠償金額約127.32萬元。
廣東省消委會系統全年處理消費者投訴總量占全國消協36.75%,居全國首位,與其他省份相比,數量偏大。究其原因,消費投訴量與區域人口、經濟總量、消費活躍度、社會維權意識正相關,廣東作爲經濟強省,2021年生産總值達12.4萬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4萬億元,多年領跑全國;加上消費人口全國第一,社會法制化程度高,人們維權意識強等因素,導致消費投訴量居高不下,居于全國首位。
此外,廣東全省消委會系統全年爲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63億元,比去年增加4000萬元,同比增長12.33%,占全國總數的23.95%,同樣居全國首位。
分析認爲,廣東省去年社會經濟活動恢複快、活躍度高,消費者在房地産、家具、汽車等方面的大數額消費增多,相關投訴也有所增長;另一方面消委會系統不斷創新維權工作方式方法,調解力度大、成效明顯,挽回經濟損失數相應提高。
從投訴區域分布來看,省內9個大灣區城市消費投訴量占全省的95.86%,有36.81萬件,其中廣州、深圳兩市有346709件,占全省總量90.29%。類似情況已持續多年,反映在消費中廣東省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協調情況仍然突出。與此同時,部分地區投訴量變化明顯,上升速度較快的是汕尾、韶關和茂名,其中汕尾同比增長76倍多,達到5640件,其余兩市同比增長1.61倍和1.05倍;下降速度較快的是汕頭、河源和中山。
南都記者梳理《報告》的投訴分類基本情況分析了解到,從投訴性質看,投訴量排前三位的是合同類問題(占35.97%)、售後服務問題(占33.93%)和質量問題(占15.62%)。
與2020年相比,合同類投訴是廣東全省唯一增長的投訴類型,增幅達76.25%,占總量的35.97%。合同類投訴中,互聯網服務、教育培訓服務和生活、社會服務類問題較爲突出,網絡遊戲、校外培訓和婚介服務是産生合同糾紛的主要領域。去年,除合同外的其他性質類別投訴均呈下降趨勢,其中人格尊嚴、安全、價格類投訴下降速度較快,降幅分別爲77.39%、58.81%、49.06%。
在商品類投訴中,家用電子電器類、日用商品類、服裝鞋帽類、交通工具類和食品類投訴量居前五位。與2020年相比,隨著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廣東省涉疫類商品需求下降,加上市場監管到位,經營秩序良好,醫藥及醫療用品類投訴大幅下降,同比下降48.14%,減少3503件;而隨著服裝鞋帽類、首飾及文體用品類消費增多,相關投訴增幅明顯,分別增長31.80%和32.52%。
在服務類投訴中,互聯網服務、生活社會服務類、教育培訓服務、文化娛樂體育服務、電信服務投訴量居前五位。互聯網服務類投訴已連續多年位列第一,其中經營性互聯網服務投訴共65276件,占互聯網服務投訴總量的64.67%,網絡遊戲封號、充值等問題是主要原因。
與2020年相比,教育培訓服務、郵政業服務、公共設施服務增長量排前三位;降幅最大的是旅遊服務類和銷售服務類投訴,其中旅遊服務類投訴量同比下降62.42%,占比減少1.40%,回到疫情發生前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還對投訴熱點難點進行了分析。《報告》指出,教育培訓問題多,消費投訴增長量大;房屋及裝修類投訴多發,涉及人群廣金額大;新型網絡消費問題突出,網絡遊戲熱度不減;美容消費需求旺盛,人身損害糾紛頻發;個人信息泄露亂象多,消費者維權舉證難;預付式消費頑疾依舊,加強立法監管勢在必行。
其中,《報告》指出, 2021年,教育培訓消費問題突出,全年投訴量達42568件,同比上升52.25%,占投訴總量的11.08%,是全年投訴量增長最多的消費領域。
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一是虛假宣傳,部分機構肆意誇大教學效果和師資力量,與實際不符;二是教學質量不穩定,一些機構存在頻繁更換培訓老師、地點或單方面調整課程安排等問題;三是培訓期間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學員人身傷害;四是退費困難,受政策影響去年大量培訓機構轉型或停業,在預付式消費的結構下,機構設置退款障礙,拖延退款時間,不兌現退費承諾。
對此,廣東省消委會表示,針對目前多發的教育培訓投訴,尤其是經營者“跑路”問題,廣東省消委會采取多項措施維護消費者權益。例如佛山消委會支持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指派律師免費代理消費者起訴欠款“跑路”的培訓機構,最終獲得勝訴,使經營者被列入“老賴”名單,受到消費、投資等多種信用限制。
2022年2月23日,在課後服務時間,格致初級中學的老師在教室中輔導學生完成作業。 “雙減”後的新學期,上海中小學繼續有序推進課後服務。新華社記者 劉穎 攝
互聯網服務類投訴已連續多年位居全省投訴第一,2021年共有100943件,占投訴總量26.29%,雖同比下降3.86%,但仍明顯高于其他各類投訴。主要問題有:一是網絡遊戲投訴多,全年有23992件,集中在未成年人網絡遊戲大額充值、防沈迷系統落實不到位、賬號封號等問題,另外國家出台政策對未成年遊戲時間嚴格限制,引發未成年租號、借號等現象,也造成大量投訴;
二是直播帶貨、跨境電商等新型網購模式投訴增多,主播宣傳産品與實物差距大、商品質量差、銷售套路多、貨不對板問題頻發,跨境網購則容易面臨退換貨困難、投訴主體難以確定等問題,無理由退貨義務難以落實;三是視頻平台服務爭議較大,VIP會員服務和超前點播機制引發重複收費、自動續費、視頻穿插廣告等問題投訴。
針對網絡消費帶來的投訴問題,廣東省消委會指出,《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等法律規定對電子商務經營者責任有明確規定,遊戲網站、視頻網站、網購平台、直播平台、平台內經營者、帶貨主播等各方主體應依法落實相應義務,切實承擔對消費者的責任。同時,消費者也要理性消費,選擇正規平台、辨別合法商家,消費前仔細閱讀協議、充分與商家溝通。
此外,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是近年消費維權工作的熱點和難點,2021年《個人信息保護法》頒布並實施,各方對個人信息保護關注度更高。
個人信息領域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商家利用壟斷地位任意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部分經營者通過“不同意就不准用”等“霸王條款”,變相強制采集消費者信息;二是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淡薄,爲貪圖方便或小便宜,隨意掃碼、下載應用軟件,導致産生信息安全風險和個人信息泄露,引發財物損失;
三是個人信息在一些行業轉賣共用成爲風氣,例如一些房地産開發商將購房者的信息兜售給裝修公司,裝修公司使用後又賣給家具公司,家具公司再轉給其他相關行業人員;四是消費者舉證難維權難,由于信息和技術均處于弱勢地位,消費者在面對個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使用時,難以取得相關證據,導致很難維權。
對此,廣東省消委會呼籲經營者要恪守法律義務,杜絕過度收集、隨意泄露、轉手買賣消費者信息的行爲;消費者也要提高警惕,謹慎使用個人證件,保護好帶有個人信息的單據和資料,下載安裝App或在第三方辦理業務時,留意相關授權權限,防止個人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