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 36 个,专技岗位 5 个。具体岗位职责及招聘要求详见《东南大学 2025 年管理和专技岗位招聘说明书(第一批)》(见附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热爱高等教育管理事业,品行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良好,抗压能力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和学习意识;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工作执行能力强。
4.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硕士原则上不超过 28 周岁( 1996 年 5 月 1 日后出生),博士原则上不超过 32 周岁( 1992 年 5 月 1 日后出生);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业绩突出者(须附证明材料),年龄可放宽。
6. 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博士生原则上应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应届硕士生原则上应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登陆东南大学招聘系统 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选择意向岗位,材料填写不全者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1.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证明)、工作经历(劳动 / 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 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 其中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 ; 学生干部经历须提供学校院级以上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等,并严格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应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应聘人员无法提供附件材料、提供的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 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递补人员暂不体检和考察,需递补时再另行通知。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
2.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东南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 6 个月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具有五年以上申报岗位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博士学位者 ,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可择优按事业编制聘用;其余人员按非在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1.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考核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联系方式,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根据岗位需求一般为 1 个月,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 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