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潞安集团营销总公司委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其祥升煤业货场煤炭15000吨动力煤进行网上公开竞价销售,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报名方式:有意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的企业可通过电话(王晓磊 降俊)或登录电商平台(),查看本公告报名。
⑴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和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的交易商均须缴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
⑵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的交易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9月4日18时)前,一次性缴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逾期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将无法参与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
⑷成交交易商应在规定提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的90%以上(包含90%),即可视为全部履行,在完成货款结算后,填报《交易交收确认单》,交易双方确认无任何异议后,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交易双方的履约保证金。
⑸由于某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未签订的,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签订合同后,若竞价销售成功用户不履行付款约定(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须按合同约定预付货款至潞安集团指定收款账户)视同为违约,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数量、质量等因素发生纠纷,造成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以及由于买受方单方行为导致不完全履约,影响卖方煤矿的正常生产销售,原则上按未履行的比例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赔偿履约方。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2.当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结束时,电商平台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将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并电话通知成交企业。市场化竞价销售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企业的交易保证金。
3.市场化竞价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同时自行前往潞安集团营销总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双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企业拒绝签订或执行煤炭交易合同和煤炭购销合同,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履约方。
提货期限: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20日。潞安集团根据资源生产实际情况在合同执行期内组织拉运。
结算方式为:竞价成功用户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全额以现汇方式预付货款至潞安集团指定收款账户。合同履行完后,买卖双方以增值税一票结算,潞安集团根据买受方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以潞安集团营销总公司的煤炭购销合同执行情况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