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片橙海为你蓝到底是什么原因?

  2月9日上午,湖北经视记者来到家乐福武汉南湖店,工作人员出示一份2021年2月生效的《家乐福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其中第18至22条是退卡相关规定。

  家乐福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持卡消费者卡内金额完全没有使用过的,需在购卡7天内,持原始购卡凭证、发票及有效身份证件,才能申请办理退卡,超过时限或票证不全以及使用过部分金额的均不能办理。超过用卡时限的可办理激活,之后可以在武汉的6家家乐福门店使用。

  至于大家关心的哪些货品不能使用购物卡结算,记者咨询了家乐福的工作人员。家乐福卖场的工作人员称,“福气心选”系列商品是家乐福新供应链模式商品池的商品,仅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卡及现金结算,不支持购物卡结算。

  而在苏宁易购电器区,也有一些商品特别标注可使用购物卡。家乐福卖场的工作人员表示,在购买时如果有不清楚的市民可以直接向他们咨询,目前卖场内大概有20%到30%的电器可以使用购物卡。

  记者发现,对比两天前,这家门店中“可用购物卡结账”相关的标志有所增加,不过不少消费者还是难以准确地辨别。家乐福方面回应称现在处于供应链调整期。

  那么商家业务调整,导致消费者购物卡使用受限,是否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呢?对此,律师表示,如果商家在销售购物卡过程中,没有履行合理告知消费者的法定义务,则不合法。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胜表示:“消费者去购买购物卡的时候,默认为可以自由使用,限制购物是减少了消费者的使用范畴,限制了消费者自由购物的权利,我的观点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或者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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