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护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规定,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2022年9月29日、9月30日暂停第一创业创和一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集合计划的赎回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2)自2022年10月10日起,本集合计划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本集合计划的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