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兵、杨某兵在未经办理有关出入国(边)境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策划、指挥、引诱他人偷越国境,且偷越国境人数众多,该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陈某鹏、李某龙、杨某亮、姚某超、杨某建、陈某、董某蒙、李某政、帅某、郭某、冉某芬、林某、张某、张某瑾、刘某辉、陈某龙,违反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该十六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确认。
普定法院一审当庭宣判,丁某兵、杨某兵二被告人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分别处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十六被告人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的金额。
普定县人民法院坪上人民法庭庭长、刑事审判庭负责人、一级法官刘丹介绍,“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持续多发、高发态势,不法分子以高薪务工引诱国内人员偷渡出境,前往缅甸等国,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其他的合法权益。为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行为,普定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持续依法严厉打击招募人员赴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生存空间。”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谨防出国打工骗局,千万不要轻信所谓的“高薪”招聘虚假广告和境外诈骗团伙编织的暴富谎言,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偷越国(边)境、从事网络诈骗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