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混同于一般群衆”未嘗不可

  一些黨員幹部犯錯誤時,常說“放松了學習,沒有嚴格要求自己,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衆”。甚至一些違法亂紀,身陷囹圄的同志也時常痛心疾首的忏悔“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衆’,乃至走向犯罪”。筆者認爲,這種說法欠妥當。

  “混同于一般群衆”是對群衆的歧視和诋毀。爲什麽“混同于一般群衆”就會犯錯誤?難道普通群衆就素質低下、品質惡劣、道德敗壞、違法亂紀?我們不否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人民群衆,尤其是農村群衆文化水平偏低,受教育程度偏低,但這並不代表他們的素養低。相反,人民群衆最憨厚樸實、最正直善良,他們當中蘊含著大智慧、大能量,他們才是黨員幹部素養的高懸明鏡。

  “混同于一般群衆”暴露出一些黨員幹部出扭曲的群衆觀。“英雄起于阡陌,壯士拔于行伍”。無論是戰爭年代還是和平發展時期,好幹部都是在基層摸爬滾打,從群衆中一步一步鍛煉成長起來的。不深入基層,不了解群衆,不善于做群衆工作,必然導致工作跑偏走樣。對群衆疾苦置若罔聞,對群衆利益漠不關心,對群衆安危麻木不仁,必然得不到群衆的支持擁護。“心系群衆魚得水,背離群衆樹斷根”,樹立正確的群衆觀是爲官從政的內在要求。“混同于一般群衆”的說法暴露出一些黨員幹部思想上不尊重群衆,行動上脫離群衆的迹象,應當引以重視、嚴加防範。

  “混同于一般群衆”是一句隔靴搔癢的托詞。“這樣的反省檢討避重就輕,沒有直擊要害從自身找原因。勿以惡小而爲之,防微杜漸;出汙泥而不染,清正廉潔;先天下之憂而憂,憂國憂民,才能拒腐防變。“貼著地面的小草,大風也拔不起來”。“混同于一般群衆”不僅不是犯錯的根源,反而是規避錯誤的有效途徑。只有真正深入基層、深入群衆,才能體恤群衆的真實意願。當下正開展的群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也正是讓廣大黨員幹部走出機關大樓,深入農村、企業、社區,在與群衆的“零距離”接觸中思得失、補不足、省吾身、正己行,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自身免疫力,更好的服務群衆。

  習近平湘西考察扶貧時,有位老人不認識總書記問“怎麽稱呼您”?身爲國家最高領導人,沒有官架子,不搞特權主義,在群衆看來與常人無異,難道不是“混同于一般群衆”的至高境界麽?“群衆是根莖,是海洋;個人是樹葉,是滴水”。黨員幹部生活上融入群衆,思想上尊重群衆,感情上貼近群衆,拜群衆爲師,始終與人民群衆坐在一條板凳上,這樣的“混同于一般群衆”又何樂而不爲?(特約評論員梁雅芹)

有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