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成都市蒲江縣甘溪鎮藕塘村內,成都首個公園城市示範區生態司法修復基地(下稱“基地”)揭牌。
為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有關生態環境修復的規定,迫切需要一處固定場所(即生態修復基地)實施補植復綠、增殖放流、放鳥歸林、固壩填石、引流沖汙等替代性恢復舉措。
該基地由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規劃與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園城市局、市金融監管局等單位共同建立。基地持續探索“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機制,將依托當地開發的“花澗藕塘”項目,承擔起補植復綠、增殖放流、林業碳匯、低碳循環、土壤保護、巡回審判、教育宣傳等七大功能。
揭牌當天,成都市縣兩級共建單位分別簽訂生態司法修復協作框架協議,積極探索“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機制。下一步,成都中院將推進成都公園城市示範區生態司法修復協作機制的框架協議落地落實,並指導各區(市、縣)法院按照“群落式、規範化、標准化、差異化”的規劃,打造更多生態司法修復基地。(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任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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