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获评首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今年5月,国家商务部发布了《关于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评审结果的公示》,确定了北京、上海、张家港、杭州、宁波、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青岛、武汉、广州、深圳10个示范城市与100家示范企业,其中,仅两家东北地区农业企业入选。目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11.SH)已顺利通过公示,成为唯一入选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的黑龙江籍企业。

  此前,商务部等八单位联合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积极推动供应链优势培育取得新成效,供应链效率效益得到新提高,供应链安全稳定达到新水平,供应链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经过严格的专家筛选与评审,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266家试点企业中脱颖而出,获评为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发挥核心企业协同作用,以投资并购、协同发展、延长供应链布局、信用传递以及科技渠道赋能等多方面的模式创新,整合农业产业链、物联网、供应链金融等各方资源,创新管理手段,搭建供应链服务平台,带动上下游一批中小微企业升级与发展,做到了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成果,积累了供应链创新与试点工作经验,并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能力。

  未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打造多个农业产业细分领域供应链服务平台,深度挖掘产业链潜在增值机会,降低运营风险,提升运营效率,实现农业信息化数字科技的转型与升级,创建农业产业智能化经营环境,进一步发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服务成效,带动农民、合作社、民营中小产业集群发展,为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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