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2017年涉嫌在维多利亚公园内恐吓东方报业集团男记者,在并没有受到挑衅的情况下,扬言我实搵人搞×你(我一定找人搞你)。裁判官在听取双方律师的结案陈词后,将案件押后至9月3日下午裁决。
据香港东网报道,黎智英早前被裁定刑事恐吓罪表证成立后,不出庭自辩。裁判官于上周开庭听取双方律师的结案陈词后,把案件押后至今天(3日)下午在西九龙法院裁决。被告黎智英(72岁)被控于2017年6月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内近音乐亭,威胁东方报业集团男记者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记者受惊。若被告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2年和罚款2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