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报道称,该网站在近日收到了署名为“北京某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新闻编辑部)”的函件,函件中称中国质量新闻网转载的一篇题为《质监局处罚后“不理不问” 得益乳业被加倍罚款》(以下称:得益乳业被罚款)的文章现已由原发稿单位删除,希望网站予以撤稿。
报道称,函件盖有北京某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新闻编辑部)印章。中国质量新闻网求证发现,不仅原发稿网站的稿件没有删除,其发函上的公章显示的机构也并不存在。
这篇名为《质监局处罚后“不理不问” 得益乳业被加倍罚款》的文章,主要描述了山东得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6台油气分离器未经定期检验,因为此事得益乳业收到了淄博市张店中院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称,在转载该报道6个月后,该网先后收到两次得益乳业的公函,第一份公函时间是2019年9月5日,这份公函不仅盖有得益乳业法律事务部的公章,而且还有公司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
天眼查资料显示,得益乳业法人代表为王培亮,持股75.13%,为得益乳业的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
这份公函称网站转载的文章存在不属实言论,并请求将文章删除。也许是看到第一份公函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胆大妄为的他们竟然伪造起了公函。
“2019年9月19日,中国质量新闻网再次收到署名为山东得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函件,函件包括一份申请表,内容与几天前发至中国质量新闻网邮箱的函件内容一致。函件同样有山东得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亮的签名。”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报道称,邮件中除了一份表示承担文章删除法律后果的承诺书外,还包含一份署名为北京某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新闻编辑部)的函件。
“函件表示’我媒体于2019年3月20日在某报网发布稿件’得益乳业被罚款’一文,现由于该新闻与事实有出入,……,已于2019年9月17日撤稿,……,故期贵社予以撤稿。””函件里写道。
不过,中国质量新闻网随后对函件内容进行了核实,结果发现,函件中署名为北京某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新闻编辑部)的机构并不存在。
智商令人堪忧的一点是,原来报道得益乳业的新闻仍然安然无恙的挂在新闻网站上,并未删除。只需简单搜索便可识破撤稿函的破绽。
据得益乳业官方网站显示,得益乳业位于山东淄博,这家乳企还是国内第四大低温奶生产和服务商,产品辐射山东省十六地市,辐射北京、上海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